6.1.08

真實?

開頭要先定義真實。
什麼是真實?
什麼東西是真的,什麼東西是假的?
最容易感覺到的,眼睛看到,手碰觸的到,聞的到的吃的到的,都是真實的東西。可以用五官感受的到,即是真實、即是存在,這是我的認知。
於是我不得不相信科學。就我的認知,科學可以說是一種手,眼的延伸。利用數學、邏輯;假設、實驗,證明某種說法的真實性。一顆蘋果和另一顆蘋果擺在桌上,總共有兩顆蘋果在桌上,這是再容易理解不過的事。用數學去證明的說法,是很難讓我去懷疑的事情。
但是如果要告訴我上帝的存在,那就是一件讓我懷疑的事情了。那是否真實?
我有一次認識了一個基督徒,他拒絕相信人是從猴子變來的,他相信上帝,上帝創造了他一定有些什麼使命。
換個說法,為什麼五官感知到的事情是真實的?這些感知到的最後只不過變成腦袋裡的一些電子訊號,然後我們的腦袋告訴我們它是一個「東西」。我們相信的是腦袋給我們的訊號,認知。大家都這麼認為,於是真實就成立了。也許有人的眼睛,會把紅色看成藍色,藍色看成紅色,而那個人從小接受到的認知,他永遠都會把其實是藍色的顏色認知為紅色,把紅色的東西認為成藍色。他分辨的出來,沒有色盲,但是我看到的東西和他永遠是不一樣的,也許在他的眼裡,紅色是一種憂鬱的顏色,藍色是熱情。那是人和人之間永遠也無法確認的事情,我永遠也無法用別人的眼睛看事情,用別人的手撫摸。又或者我們只是活在一堆電子訊號裡,如駭客任務的情節?
這是一顆擺在桌上的蘋果,而它真的是一顆蘋果嗎?要如何確認這顆蘋果的存在?
它真的擺在桌上?它佔有體積,質量,這是科學告訴我們的,但是去測量有一個前提,就是必須去相信眼睛所看到的,測量才有真實性。
但是去問這種問題其實是沒有意義的。蘋果很香,很好吃,可以拿來丟來丟去,於是我們就可以認定它是存在的。蘋果和我有一個交互作用,我吃它,我感到愉快。而所有人都能用同樣的方式感受到蘋果。蘋果對人於是有了意義,蘋果就存在。
那麼真實,其實是有標準的。
真實的標準在,每一個人的認知。
沒有一樣事物是沒有人感覺得到,但是它是真實存在的。
所以真實具有某種普遍性。
沒有人存在,就沒有所謂真實,因為沒有人能夠去確認,什麼是真實。
或者真實也沒有它的必要。
那上帝呢?多少人信多少人不信。
我可以換一種說法,蘋果對我來說是真實的,上帝對我來說是不真實的。
因為我不相信。
真實,其實只是相信與否而已。
相信它,它就是真實的。
我相信每個人都常問自己,現在活著所感覺到的這一切是真實的存在的嗎?
還是這一切都只是一場夢而已,會不會我們醒來,發現我和我這一生所有遇到的人一起做了一場很長的夢。
但是就算是夢,也沒有關係。
因為這場夢對我有意義。


意義?
接下來會再陸續提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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